2023-12-14 10:24:16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住房买到手之后,就要进行登记,登记之后可以让住房的拥有者有处分的权利,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住房产权的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书,那么,我们来说说住房登记办法全文?住房产权登记的种类?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起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平时也可以多去看一下我们的网站。
住房登记办法全文
条为了规范住房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登记,是指住房登记机构依法将住房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住房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住房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登记工作。
第四条住房登记,由住房所在地的住房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住房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住房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住房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住房登记簿。
住房登记簿是住房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住房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住房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常识。
从事住房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住房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住房产权登记的种类
1、总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进行一次性、统一、全面的产权登记,也称静态登记。这是住房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登记。
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住房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住房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住房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住房总登记后,除建立健全登记簿本身并存档外,还向权利人颁发住房所有权证、住房共有权证、住房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2、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住房者向登记机关申请住房所有权的登记。初始登记一般为首次取得所有权的登记。
3、设立登记
根据物权法理论,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所以他物权登记,称为设立登记。
4、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也称之为动态登记,是指在总登记后,住房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而变更时进行的登记。在总登记后,住房所有权会因各种法律行为和事件而变更,为了公示这种变化,原权利人和新权利人必须办理转移登记。
上面有关住房登记办法全文,住房产权登记的种类的全部常识,现在住房产权登记是非常重要的证书,但是住房产权证明有很多证书,不同的住房,所领取的证书种类也是有很多不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前提工作,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常识,可以对自己买房办证有所帮助。
住房登记办法全文?住房产权登记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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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产权 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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