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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2025-01-12 13:09:18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住房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要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和另一方商议,双方商议一致时可以解除住房买卖合同。还有很多法定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应条件的,例如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住房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买房签约后什么情况可解约

1、因卖方高于合同约定不交房

如《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该条共有三款内容可供挑选,其中第一款是继续履行合同,此款基本不挑选。第二款是高于一定时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款是空白,由双方商议确定。实践中,双方通常挑选第二款或自行拟定第三款,均约定在高于一定期限时,乙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2、因卖方高于合同约定时间不办理过户手续

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三款又规定: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在卖方不按时交房或者不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3、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造成不可继续履行合同时,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造成住房买受人不可继续履行合同,住房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住房买卖合同。但是,住房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住房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住房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住房买受人主张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在双方无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实严重影响买方的履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情势变更原因,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住房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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