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淄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租赁自住住房):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温馨提示:
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以家庭为单位,确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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