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
1.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签订日期3年以内;
2.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为契税完税证明填发日期3年以内;
3. 购房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需缴存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5. 申请人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6.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注意事项:
1.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 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发票日期1年以内;
2. 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
3. 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 申请人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三、大修自住住房
1. 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发票日期1年以内;
2. 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
3. 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 申请人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