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淄博热门资讯 > 淄博公积金资讯 > 淄博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淄博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情

来源:互联网 2023-04-02 01:01:03

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1189元(淄博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63元)。

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下限:

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淄博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或等于职工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关键词:淄博公积金缴存基数淄博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淄博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情
上一条:2022淄博住房公积金度结息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下一条:淄博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