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淄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
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者名称、法人、地址等登记信息变更,原单位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变更。
2、办理缴存登记变更需提供留存以下资料:(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提供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关文件、工商变更文件;(2)单位分立为两个及以上新单位的,提供单位分立决议或分立前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3)单位合并为新单位的,提供单位合并决议或合并前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