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
3、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和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必须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5.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照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 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
4、完税证明原件;
5、买卖合同复印件;
6、开发商开具的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7、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8、公积金联名卡;
9、个人信用报告;
10、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11、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最近半年);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申请人提出申请,楼盘见证律师网上申报申请资料
2.市公积金中心初审,核定贷款额度
3.律师事务所提交资料给委托银行审核
4.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及抵押担保手酸
5.市公积金中心复核资料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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