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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

来源:互联网 2022-11-27 17:58:02

受理范围: 职工在中山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需要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

办理场所 :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

东区办事处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

火炬开发区办事处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2号投资大厦二层)

三乡办事处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宣传文化中心首层)

小榄办事处 (中山市小榄镇广源中路73号)

坦洲办事处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9号首层)

办理流程: 职工或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无贷款证明。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缴存银行

(二)电话咨询: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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