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1. 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 填写单位补缴登记
3. 保存并提交
4. 管理中心审核
5. 补缴申请成功
6. 把共积金补缴款项汇到银行公积金专户
办理网点:http://wsbs.zszfgjj.gov.cn/nbp/
办理时间:每天(含节假日)8:00-19:0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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