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中山热门资讯 > 中山公积金资讯 > 中山公积金政策 > 正文

中山外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1-04 07:42:02

中山外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个人外市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一期后。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之后的累计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贷部分)计算,下次前来办理提取的时间以结算后提取确认单上打印的“下一提取日”时间为准。

所需资料

(一)第一次提取(正常还贷一期后):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3、银行借款合同;

4、银行借款凭证;

5、一手房提供首期购房发票或开发商首期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收款章);二手房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

6、累计还款凭证(须加盖银行业务章)、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或还款明细对账单(须打印自上次审批日起之后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7、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8、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资料。

(二)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90日或以上):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累计还款凭证(须加盖银行业务章)、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或还款明细对账单(须打印自上次审批日起之后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3、*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全部为原件(其中带*号资料由申请人现场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验的,或《中山市“免证办”事项清单》内涉及的证照可提交电子证照,带▲号资料为非必要,涉及特定情形时提供)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中山外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中山外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中山外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上一条:中山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下一条:中山市公积金贷款处罚办法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