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徐州热门资讯 > 徐州公积金资讯 > 徐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徐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2023-05-22 23:28:03

徐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定

徐州离职后不可提取公积金。

2020年6月24日开始实施新的提取政策:

将“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提取政策,调整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政策。

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解读:

1、原提取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人为停缴封存半年,将公积金提取后继续缴存的现象。

2、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报告中明确将该类问题列入整改范围,要求各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规定的提取范围执行。

关键词:徐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定徐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徐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定
上一条:徐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下一条:南京公积金怎么转到徐州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