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乡职工医保缓缴条件和范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为: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缴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代征点,缴纳2022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登记后通过“河南税务”或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3、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户的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核定且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在参保缴费后,按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重点监测对象人员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身份维护。
4、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实现集中征缴或自愿独立缴费的(已在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缴费人还可采用“河南税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手机App、办税服务厅申报等方式缴费。
参保人员缴费时要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如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重新上传参保地信息或通过电话咨询办理。在缴费时,要避免跨制度、制度内和跨区域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