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最低工资需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五)支付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改造项目款;
(六)离休、退休;
(七)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九)出境定居;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必备资料
(一)身份证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二)婚姻关系证明
1、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用于配偶方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中心登记的身份信息需同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需同婚姻关系证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