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什么样的人能提取公积金用来交房租: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二、支取公积金交房租的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通存通取)
三、支取公积金以用来交房租的办理材料(原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凭证
(3)提取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I类借记卡)。
2、租住商品住房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无房证明
(3)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4)提取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I类借记卡)。
四、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的注意事项:
1、职工在本中心开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才能支取;
2、职工及其配偶一年只能申请一次租房支取,仅限一套住房。
3、职工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每年可申请不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提取标准上限为每月1500元,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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