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职工死亡或是被宣告死亡后,是可以提取该职工的公积金的。
一、申请条件范围: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封存状态。
二、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通存通取)。
三、办理要件:
1、死亡证明
2、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继承人身份证
4、继承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工衣中建交五大银行l类借记卡)。
四、注意事项:
1、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如有公积金贷款的,首先用基公积金账产余额偿还贷款,还清贷款后账户仍有余额且公积金余额少于1000元的,法定继承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可不提供继承公证书。
2、多个继承人因故无法同时到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因特殊原因多个继承人无法同时到场的可逐个提取,提取人需签署放弃利息的声明,利息归最后一个继承人所有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