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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医保省内大病无异地报销规定

来源:互联网 2023-06-22 19:29:02

一、结算方式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上传试点病种相对应的“病种编码”及“治疗方式”字段,即可实现参保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照“省内大病无异地”待遇政策联网即时结算。

二、待遇保障

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如芜湖市参保患者,患任一试点病种,在任意一家试点医疗机构就医,均享受芜湖市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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