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受理及评估工作通告
温州市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下同)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
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法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
4.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
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附件1 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 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
政策详情>>>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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