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受理及评估工作通告
一、确认对象及时间
全县各企业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为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认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二、确认方式
2021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三、网上申报确认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确认;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网申网址(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ybws.wenzhou.gov.cn/sionline/
四、窗口申报确认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到县医保中心领取《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到县医保中心窗口申报。
五、申报要求确认
1、用人单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如实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网申系统中缴费基数为默认为2021年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逾期未确认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由医保中心按该职工原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认。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2、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职工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3、如实填写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如有其它问题,可向县医保中心咨询。
文成县医保中心咨询电话:6786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