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热门资讯 > 温州社保资讯 > 温州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温州医保参保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销住院费?

来源:互联网 2022-12-29 19:12:02

注意!温州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以下情况不能报销!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报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零星医疗费用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住院医保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

关键词:温州医保参保人住院费报销温州医保不能报销情况有哪些温州医保参保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销住院费?
上一条:温州社保系统停机切换咨询电话及常见问题解答(4月18日-5月12日) 下一条:温州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