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热门资讯 > 温州社保资讯 > 温州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2020温州市企业社保费返还咨询服务电话(最全)

来源:互联网 2022-12-04 13:23:03

一、返还对象与标准

此次工作坚持普惠原则,返还对象为除失信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外的全市参保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企业范围。

返还标准为2019年12月(费款所属年月为2019年11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务入库金额(不含滞纳金、利息和罚款)。

此次申报截止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返还50%的2019年失业保险费用,或去年12月份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保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1个月的社保费金额大于全年50%的失业保险费金额,因此建议企业申报“返还1个月社保费政策”。

此外,人力资源企业为用工企业代为申领社保费返还的,代领后必须如数返还给实际用工企业(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在享受范围)。

二、在线申报流程

在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28登记注册法人身份后,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搜索“社保费返还”,点击“我要申报”;

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后,确定提交申请即可。

申请提交后,企业需注意查收短信提醒。同时,奖励兑现系统将实时更新审核、公示进展,企业可随时登录查看。申请审核通过后,金额将直接返还至企业帐户内。

如有社保费返还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温州社保费返还审核通过直接到账!附企业申报流程

温馨提醒

关键词:温州企业社保费返还截止时间温州社保费返还流程20202020温州市企业社保费返还咨询服务电话(最全)
上一条:温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下一条:2021温州暂停医保刷卡实时结算和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