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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2022-12-31 16:55:02

申请条件

在温州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认定为工伤,定期待遇需要暂停或终止。

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服务。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四)做出不予暂停或终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45,0577-8886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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