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受理及评估工作通告
温州医保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诊疗)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端提交申请材料,或向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 (一)医院端办理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经办窗口受理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由市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并盖章)一份 | |||
受理审核 | 0个工作日 |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1.《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劳社医〔2001〕97号); 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浙劳社医〔2005〕172号);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15号)。 | |
反馈登记 | 0个工作日 |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1.《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劳社医〔2001〕97号); 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浙劳社医〔2005〕172号);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15号)。 | 现场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回执单》或反馈备案编号 |
办理基本流程图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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