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受理及评估工作通告
一、变更条件
单位职工:需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单位职工;
城乡居民:已经参加我市城乡居保人员。
二、办理材料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工商变更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城乡居民:本人身份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单位:
(1)单位自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写《温州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业务管理员对《变更登记表》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交单位,并告知单位在申领单上签字。
(4)收回单位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城乡居民:
(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经办人员负责初审;
(3)审核人员进行复核;
(4)审核确认后,输入业务系统。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单位即接即办,城乡居民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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