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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居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来源:互联网 2023-01-26 02:42:03

申请条件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封存满半年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封存半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非本市、县(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职工;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帐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本人银联卡-温州地区);

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的,申请提取时,取消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失业证明—(与所在劳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29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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