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对象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简称委托人)在贷款偿还期间,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简称委托提取还贷)。
2、委托人为单身或配偶停缴、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提取还贷对象为借款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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