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热门资讯 > 温州社保资讯 > 温州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温州清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历年欠费

来源:互联网 2023-02-01 00:34:03

温州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保、医保、税务部门将于2020年8月15日对2019年12月之前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欠费记录予以核销。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核查本人的缴费情况,若有存在欠费的,可于2020年8月15日前及时缴纳,并在今后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应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本人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待遇。

自公告之日起,每年按规定在4月30日之后核销上一年度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欠费记录,不再另行通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温州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温州清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历年欠费
上一条:2021温州龙港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指南 下一条:2020温州瑞安市民卡暂停医保账户实时刷卡结算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