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一)以非夫妻关系的共有权人身份购房的。
(二)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为其配偶的。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未清偿的债务及担保的。
(四)因离婚、死亡、继承、赠与等原因出现财产分割、分析、过户的非房屋买卖交易行为或产权关系不明确的。
(五)公积金贷款不得重复发放,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使用两笔公积金贷款,且同一坐落房屋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六)已经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七)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八)上级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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