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及配偶带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带结婚证),卖房人带身份证(房权人为夫妻双方的需夫妻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名下威海本地商业银行I类借记卡到服务大厅咨询并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审查通过后,办理备案手续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告知单》;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告知单》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服务大厅审批;
(三)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发放贷款;
(五)按月及时还款,避免逾期还款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服务大厅
(二)咨询热线:5323803 52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