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我家的房子加装了电梯,交了一部分钱,怎么提取公积金?
答:在威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加装电梯一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坐落的房屋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威海的一类银行卡(工、农、中、建、交、商、农商、兴业、民生、蓝海);
(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不动产证;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经业主共同确认的协议书原件;
(5)一年内的出资证明原件(发票、pos单、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等);
(6)房屋产权登记为配偶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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