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商贷提取和租房提取业务,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正在开展的“政务服务精细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线上办事功能,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租房提取的,单身职工取消提供户口簿。职工提取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威海本地的I类借记卡;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签订《单身声明书》);
(4)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缴存地无房证明原件(市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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