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市农民工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如下: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中行、农商银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二、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 地址 | 电话 |
市区管理部 | 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 5231792 |
高区管理部 | 山大路15号 | 5695815 |
经区管理部 | 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 | 5982712 |
荣成管理部 | 米山东路西17-1号 | 7523668 |
文登管理部 | 米山东路西17-1号 | 8459070 |
乳山管理部 | 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 6654707 |
石岛管理部 | 凤祥路6号楼商业1号 | 7381269 |
临港管理部 | 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 | 5587783 |
三、审批
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银行将款项拨付个人账户
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申情人
注:公积金提取办理均为免费,咨询热线:5323803 52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