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公积金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关系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其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原件、建房发票原件;
2.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翻建发票原件;
3.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大修费用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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