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口普查在出租房屋居住如何登记?
提报材料
(一)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过渡期间棚改安置居民
1.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
2.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需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5.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层次引进人才
1.所在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所在单位出具担保书。
3.住房情况证明。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4.工作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可出具由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5.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6.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三)外来创业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商业房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四)峡山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异地调动干部
1.住房情况证明。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及现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5.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