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天津失业金发放标准
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计算: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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