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天津人才集体户口落户指南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1、《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联);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清单;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原件;
7、本市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两张一寸免冠白色背景相片;
9、《毕业证》复印件。
第一步:毕业生持加盖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开出《报到证》;
第二步: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区县部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河西区九龙路58号
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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