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本市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2.本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企业吸纳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良好;
(二)与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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