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一、所需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单位盖章,经办窗口留档)
2.参保缴费证明或查询清单(凭居民身份证在分中心打印)
二、经办流程:
1.留存《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进行登记(对于曾经清户的职工,还留存缴费证明或查询清单复印件)。
2.登记三个工作日后,职工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注:非职工本人前来办理,需携带该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滨海金融街东区E4A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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