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什么是“连续逐月缴存公积金满一年”?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须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并且借款人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但是,如果欠款人中途有欠缴的情况下,满足什么条件依旧视为连续缴存呢?
1、借款人(配偶)因为工作的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的住房公积金,
2、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从而重新调整导致欠缴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这两种情况,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经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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