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天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目录
天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哪些门诊特定病种可以报销医保呢?小编为你来详细介绍;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操作意见》(津社保医〔2008〕6号)规定,天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包含以下:
(一)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肾透析治疗是指因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而采用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结肠透析疗法。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是指肾移植术后,为保证肾脏成活而做的必要治疗。
(二)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癌症的镇痛治疗,是指为解除中晚期癌症病人痛苦而采取的除痛手段。
(三)糖尿病;
(四)肺心病;
(五)红斑狼疮;
(六)偏瘫;
偏瘫,特指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形成的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
(七)精神病。
精神病,专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碍、意向控制障碍(如纵火癖)。需经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其认可的医院(专科)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认定。
(八)儿童的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自2009年5月1日起将原适用于儿童的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三类门诊特殊病种实施范围,扩大到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成年居民。参保人员患上述三种疾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分别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相关推荐】
天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新规8月1日实施 骗保纳入社会征信
天津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医院一览(含地址+电话+范围)
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病登记程序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