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请问:我的社会保险一直是断断续续地上的,而且中间还领过一次失业保险金,不知道这种情况对日后领取养老金有多大影响?能补交吗?失业保险金一共能领几次?请高人指点,谢谢!
答一:失业金交满一年享受两个月,每次享受最多不超过两年,累计享受次数不限,但是每次享受之前计算失业金所指的“交满”是从上次享受待遇之后再次缴费开始算的。 还有一点,以前核定好的待遇未享受完,在下次享受时可以一并享受(合并享受时间仍然以两年为限),举例说明,某职工,第一次失业,核定应该享受两年的失业金,但是该职工只领取了半年就重新上岗了(还有18个月未享受),上岗之后交了5年,再次失业,按规定这次可以享受10个月的失业金,加上上次未享受完的,应该享受24个月(18+10=28,大于24个月,以24个月为限)
请问交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是15年,但是这个15年是累计15年,还是连续15年?累计15年和连续不中断15年都有区别呢?
答一:当然有区别了 累计:指可间断,最后计算年限时将缴费年限相加即可 不中断:就是不许中断,中断后年限重新计算 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15年,是累计年限。
答二:对领取待遇的条件没有影响 但是对待遇水平就不好说了 在不同时间花一样的钱缴费对个人账户对缴费指数的影响都是不一样的 (如以前个人账户按照11%划转,现在按照8%划转,还有个人账户的计息等等 同时各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分母也不一样,用一样的分子——缴费工资计算出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建议如果真的想只交15年了事,越早交越好,交得越高越好,呵呵当然也得量力而行
答三:累计 因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发生跳槽之类的,造成缴费中断的情况。 所以考虑实际,要累计15年至于具体两种情形办退休,养老金上到底有多大差别,这个问题,不好定量回答,因为影响退休金水平的因素太多,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对退休工资的预测都是不准确的。
答四:对领取待遇的条件没有影响 但是对待遇水平有影响,但还是区分你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接续还是纯粹个体身份参保的,各省估计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