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条件:
(一)确有困难的缴存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由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批准后,可以缓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部分。
(二)每次缓缴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所需表格:
太原市缴存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缓缴申请书》)(一式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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