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请注意,以下文章指的是提取公积金,不是公积金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都需要原件):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以后年度申请提取,只需提供上一年度办理提取时,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缴存职工留存联));
(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申请日期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
(3)职工本人身份证;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注:
1、共同还款人和辅助还款人不在提取范围内;
2、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和配偶需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自助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和偿还逾期贷款四项业务。
登录太原公积金个人账户、
下载太原公积金官方APP、
查询太原公积金分理处地址电话、
查看太原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指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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