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适用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1-12329
申请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由外县区或外省市调入本区域单位时,从外地转入“中心”的公积金额应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一次性补缴。
3、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
4、单位缓缴和欠缴公积金的。
申报材料(点击下载):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窗口: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归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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