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太原热门资讯 > 太原公积金资讯 > 太原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06 04:48:02

住房公积金汇缴

一、申请条件

单位自办理单位及职工开户登记之日起20日内,需到所辖分理处/管理部办理住房汇缴业务。

二、相关规定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有两部分之和构成:

1、职工缴存部分=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补贴部分=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新参加工作(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

(三)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该职工调入之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三、所需表格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通知书》(一式一联,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存)。

四、业务打印表格

1、《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通知书》(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2、《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到账通知书》(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办理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条件
上一条:太原公积金缴存办理条件 下一条: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