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首付20%以上的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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