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太原公积金“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向购房地城市中心设立的“跨省通办”窗口异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如下: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的材料有:购房权证(原件)(法定购房权证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发票(或者收据);职工本人身份证;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凭证(或者配偶在购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缴存凭证可以是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缴存城市中心的网厅、APP等渠道获取;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