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
(一)转出单位专管员持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转移申请书》和《转移清册》(此表为两个及两个以上职工转入同一单位时使用)及所需资料,到所辖分理处柜面汇缴岗办理转移手续。
(二)工作人员审核录入信息后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单位留存联返与转出和转入单位;转入单位在所辖分理处柜面办理启封手续后,即可为职工办理汇(补)缴业务。
(三)职工调出本区域需办理转移时,先按照提取规定办理,由受托银行以电汇的形式将住房公积金额转入调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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