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3)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的收据;
(4)职工本人身份证;
(5)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6)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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