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一)药费;
(二)门诊诊疗费;
(三)住院费;
(四)医疗服务设施费;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门诊费用报销服务范围:
1.门诊慢性病费用和特药费用报销的异地安置人员;
2.异地门诊(急诊)死亡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3.异地急诊抢救转住院,急诊抢救费用未记入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住院费用报销(居民)服务对象:
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生儿按规定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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