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流程?本文为您介绍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单位首次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本单位职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劳动合同书(需经劳动部门仲裁鉴定);
(5)、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
(6)、首次参保应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城乡居民参保:身份证或户口簿;享受特殊人员补助标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参保:
(1)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
(2)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所)申报参保。
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电话:0557-12333
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